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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550-202508-508914 主题分类: 2025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 2025-08-27 11:02
名 称: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113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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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11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8-27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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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佳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昆明市“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昆明市森林面积133.6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45.27%,在省会城市中排名前列。近年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现代林业的部署要求,发挥省会城市政策、生态、市场、科研等首位度优势,念好“山字经”、唱好“林草戏”,向林地要产出、向空间要效益、向生态要发展,全力打造“践行大食物观先行地”。2024年,昆明市林草产业总产值达400.9亿元,同比增长22.3%,创历史新高。其中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235.01万亩,林下经济产值达69.65亿元。主要做法如下:

(一)发挥政策优势,释放林下经济“新动能”。制定出台《昆明市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明市林下经济可利用地类技术要求(试行)》、《昆明市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十四五”林下中药材发展规划》等,明确林下经济重点发展方向,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林下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构建林药、林菌、林果、林菜和森林生态旅游等多种形式林下经济融合发展体系,形成禄劝、寻甸、宜良、安宁四大林下经济特色发展区。持续培育壮大林下经济经营主体,促进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全市林下经济经营主体172个,惠及林农10.35万户,成功创建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县1个,打造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5个,全省率先建设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8个、森林庄园30家。

(二)发挥生态优势,打造多元融合“新引擎”。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大食物观,依托丰富的林草资源和适宜的物候特性,打造“森林+”产业格局,实现林下经济产业融合发展。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发展“森林+野生菌”产业,全市林菌年产值达18亿元,宜良县首创并推广“包山拾菌”模式,成功打造“小哨干巴菌”、“九乡干巴菌”等知名品牌。积极融入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体系,发展“森林+中药材”产业,坚持“回归山野、药效优先”的林下生态化、规模化、现代化培育模式,全市林药种植面积达3.76万亩,实现年产值5.26亿元,禄劝县“禄药”、“云药之乡”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坚持“生态加持、文化赋能、业态创新”,发展“森林+生态康养”产业,大力培育休憩旅游、保健养生、运动户外、科普研学等新兴业态,全市森林生态旅游年产值达46.4亿元,安宁市创新“森林+温泉”业态,2024年接待游客334.63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5.04亿元。

(三)发挥市场优势,搭建展示交易“新平台”。发挥人流、物流、信息流聚集效能,按照“市场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思路,打造云南木水花野生菌交易中心、云安国际林木产品博览交易市场、宜良苗木花卉交易市场、禄劝坚果交易市场等,建设寻甸国际林产业园、嵩明杨林家具产业园和七甸森林食品加工产业园等特色园区,实现“产品汇聚、产业集聚、产销衔接”。云南木水花野生菌交易中心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野生食用菌交易市场,年交易量达4.93万吨、交易额达71.57亿元。聚焦打造“展示新产品、交流新风向、深化新合作、拓展新市场”林草产业综合平台,搭建“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森林生态产品展示交易中心,成功举办首届西南(昆明)森林生态产品博览交易会,签约合作金额达624.24亿元。昆明大观篆新农贸市场成为最具人气“网红”,年人流量超2000万人次,成为云南集中展示“大食物观”的窗口。

(四)发挥科研优势,培育创新驱动“新高地”。用好省会城市高校、科研院所资源,搭建“政府+科研院校+企业”合作平台,加速“科技、人才、创新”赋能,建成森林生态保护及附属产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扶持站等科技创新平台,打造“昆明市林下经济工程研究中心”、“朱有勇院士林下有机三七科技研发中心”。加快林草产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开展林菌、林苗等专项技术研究,推广木本森林蔬菜、菌根性食用菌人工栽培等7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林下食用菌仿野生栽培、野生干巴菌人工保育促繁、中华雪胆组培及栽培、鸡枞菌仿生态人工培育、滇中地区林下仿野生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等6项技术入选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昆明市林草科研所人工养殖白蚁巢培育鸡枞菌实现重大突破,实现以科技支撑林下经济提质增效,以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

二、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总体来看,我市乃至全省的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流通体系极不健全,供应链还停留在“农户+收购商+代理商+批发市场+销售终端”的低端模式,产业发展缺乏后劲,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林地利用政策体系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在发展林下经济用地政策上,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2020年),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昆明市林下经济适用地类技术规程》(试行)予以了明确,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是县区对林下经济用地政策解读不深、不透,只敢批准优先利用的林地,涉及有条件限制使用的林地都存在戒备心理,比如涉及在限制利用的林地中发展林下经济的和发展林下经济需要配合森林抚育的,主观上不敢批,怕尺度把不准、不可控,制约了林下经济发展空间。二是林地使用政策缺乏具体操作细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级公益林外的其他公益林适度开发的度,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外的其他天然林地适度开发的度,林地清理和整地程度均缺乏具体操作指南。三是发展林下经济用地报备需要的组件要素缺乏专业指导。根据《昆明市林下经济可利用地类技术要求》(试行),林下种植规模15亩以上(含15亩)需编制实施方案,林下种植规模150亩(含150亩)以上的,除编制实施方案外,还应编制森林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报告。企业在办理审批过程中,个别组件要素(种植实施方案、森林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报告、植被恢复方案)过于专业化,缺乏专业的技术服务,且无具体参照标准,同时还存在编制单位收费过高、文本质量无认定标准的困难,企业难以按要求准备和提交材料,导致目前昆明市林下经济备案率只有42%,监管困难。四是林下经济与森林抚育项目没有有机结合,林下经济区域没有科学的施以除草割灌、修枝打岔等森林抚育措施,导致部分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内环境不能满足林下种植和林下采集等作物和菌类生长的条件,进而影响产量和质量。

(二)基础设施薄弱,配套困难

昆明市特殊的地理位置,适宜发展林下经济的地方大多是偏远的林区,基础设施条件普遍滞后,均存在简单房舍、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不配套的问题。地方政府和林农对发展森林康养、林下经济有着较高的期待,但项目开发中必要的设施建设、生产经营措施作业等,需要使用林地、采伐林木和林下清理整地,这些措施势必触动资源保护政策中的敏感点,由于缺乏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指导,项目落地遇到很多问题、甚至无法实施。

(三)缺乏整体布局,产业结构模式单一

由于没有因地制宜的制定科学产业规划和整体布局,企业和林农盲目跟风,在产业经营结构模式和经营品种选择上存在盲目性。同时林农对林下经济认知还停留在狭隘的林下种植、养殖上,对其他领域接受程度较低,林农更愿意选择相对熟悉且稳定的产业模式。对于林下采集、森林康养领域的市场需求掌握不足,缺乏信心,目前昆明市172家林下经济经营企业(含合作社)就有129家经营的林下种植和林下养殖,占比75%;林下采集、森林景观开发利用的经营企业只有43家,仅占25%。 

(四)产业规模小散弱,融资困难

昆明市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参与农户总数不多,产值总量偏小,林农经营仍是林下经济的主要经营主体,缺乏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带动,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尚未实现林下经济的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发展模式,难以形成气候做大做强。加上林下经济经营周期长、资金投入回流慢,市场波动较大,抗风险能力差,金融部门难于评估,导致融资难,渠道不畅通。宜良县率先启动林下经济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但截至目前,还未产生林下经营权抵押贷款案例。

(五)产业链条短,市场化水平低

现有林下经济产品仍以销售初级产品为主,深加工率低,产品附加值不高。原料供应基地与林产品加工企业的有效衔接不足,尚未形成以市场为导向,林农为主体的发展定位,全产业链延伸及林业三产整合不足。多数经营者缺乏市场意识,对市场信息和供需信息掌握不灵通,在种养品种选择上盲目跟风,缺乏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同时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和产品宣传力度不足,难以形成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稳定的销售渠道,新形势下的网络推广、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运用不畅,限制了市场开拓的能力。

(六)科技成果转化力不够,科技支撑不足

林下经济多由林农自发实施,缺乏与科研院所的紧密结合。林农在种植和养殖过程中凭传统经验开发和粗放管理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产品质量标准不达标,达标的也难以完成标准认证,导致林农的产品难以进入市场。特别是林下中药材种植等生长周期长,投资成本高,技术要求严格的产品进入正规市场的风险更高。加之近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导致部分项目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高位推动,政府牵头做科学、系统的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

我局正在牵头梳理全市林地资源面积和资源状况,召集各县区林下经济产业负责人、林下经济产业主要参与者对全市林地资源状况和地理环境条件进行深入分析,对适合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地进行科学、系统的规划和布局,明确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区划空间,比如优先发展区、限制发展区和禁止发展区等,同时明确各规划区重点发展的产业类型和品牌,树立地标产品和森林生态标志性产品,突出区域特色,打造区域品牌。

(二)政策配套,在现有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政策的基础上配套操作指南

一是积极争取省级林草部门支持,对林下经济用地报批组件中的种植实施方案、森林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报告、植被恢复方案,林地清理和整地程度相关的执行标准予以明确,以规范林下经济项目的审批和实施行为。二是在基础设施完善上,参照云文旅联发〔2023〕32号文件精神,用好现有基础设施,搭建共建共享机制;同时县区在发展林下经济配套基础设施用地审批上可参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拟定的“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标准”执行;三是将森林抚育实施区与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区有机结合,实现重点区域重点打造,高质量经营发展。

(三)深化学习,在学懂弄通的基础上创新产业发展模式

一是积极组织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基础理论和政策解读培训班。让监管部门和发展群体打破思想藩篱,开拓发展思路,把好政策红线,做到心中有数,发展有度,创新有路。二是抓住文旅联发〔2023〕32号文件精神,充分挖掘昆明市资源、区位、气候等优势,合理利用森林生态景观、自然文化环境和林下无公害产品等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森林旅游商品,加强森林文化教育基地和森林康养项目建设,打造一批集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生态疗养等功能于一体的康养示范基地。三是创新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模式“立体化”。借鉴贵州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将现行的四类主要林下经济发展模式“立体化”融合发展,提高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水平的同时,又能提高产业抗风险能力。四是积极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林下经济经营模式,形成“企业带合作社及大户,合作社及大户带小户,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发展格局。

(四)拓宽渠道,切实解决融资难问题

积极搭建多途径的惠民政策,构建多元化的融资机制。一是探索建立资产评估、森林保险、林权监管、快速处置、收储兜底“五位一体”的林权抵押风险防控机制,借鉴福建省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模式,依托昆明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昆明市“森林生态银行”,加大林下经济有效信贷投入。二是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在信贷的支持范围和融资模式上开口子。将符合条件的林权交易服务、林产品精深加工、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种养殖、自然教育等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探索“碳汇+林权”质押、碳票质押、林业碳汇资产质押、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公益林(天然林)补偿收益权质押等多种融资模式。三是建立林下经济项目库,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政策性金融机构等的支持,科学设计业态,实现以短养长。四是鼓励以“国有林场/企业十合作社十农户”和村企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推广合作规模经营,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热情。

(五)龙头引领,搭建完善产业链条

按照乡村振兴和“一县一业”的要求,坚持“乡、土、特、野”原则,因地制宜打造地方优势产业,发挥本土产业优势,重点扶持一批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资金、技术、研发力量和社会资源广等优势,解决产业发展技术瓶颈、标准缺乏、产业链脱节等问题,鼓励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发展,实现“拓三产强二产优一产”的产业发展路径,补齐区域全产业链条,建成一批规模适度、效益好、带动力强、特色明显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通过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广大林农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六)科技支撑,提供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技术帮扶

一是组建市属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智囊团队,在林下经济相应的种植技术、养殖技术、采集技术和森林景观开发利用等发展模式上进行技术指导和必要的技术帮扶,确保林产品的品质。二是鼓励相关产业主体与科研机构、专业院校开展合作,加强林产品的研发力度,让绿色产品高端化,形成高低有序的产业价值链体系。三是政府牵头搭建林产品的电商服务平台,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展销、网红+、直播带货同步的销售渠道,提高林产品的市场化率。

感谢您对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李兆为,0871—63177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