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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2-17 16:01
名 称: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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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7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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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执法和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全面梳理了2024年度林草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并进行了汇总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行政执法情况

2024年,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共办结行政许可2553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2件,办理行政检查4次,无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情况。

(一)行政许可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变“坐等审批”为“主动服务”,使林草政务服务更加便民利企。2024年,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共办结行政许可2553件,其中:林木采伐许可2495件、林地草地使用许可58件。所有许可事项均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办结,办结率达100%。

(二)行政处罚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培训,依法严厉查处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2024年,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共依法查处林草行政处罚案件22起,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4件、毁坏林地2件、毁坏林木1件、盗伐林木4件、非法使用草原1件,共收缴罚款90.61万元,处罚违法自然人8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13个、个体工商户1个。

(三)行政检查

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规范涉企检查。严格按照《云南省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梳理3项涉企督查检查事项进行备案管理,制定部门联合计划2项,落实“企业安静期”规定,共办理行政检查4次。

二、 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数量情况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作为法定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主体共1个。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30名,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230人。

(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情况

行政处罚案件共22件均经法制审核。

(三)案卷评查工作情况

2024年5月,市林草局组成自评自查领导小组,依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自评自查。共自评自查案卷10卷:优秀案卷4件、合格案卷6件、不合格案卷0件。其中行政处罚2卷:优秀案卷1件、合格案卷1件、不合格案卷0件;行政许可8卷:优秀案卷3件、合格案卷5件、不合格案卷0件。其中涉企执法案卷8卷:优秀案卷3件、合格案卷5件、不合格案卷0件,涉企案卷占评查案卷80%。案卷评查结果已报昆明市司法局,市林草局就案卷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为执法工作有效性提供了保障。

(四)受理投诉举报情况

我局办理行政案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没有受到投诉和举报。

(五)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

2024年涉嫌犯罪主动移送司法机关1件,公安机关立案1件,接收公安机关退回作行政处理3件。

(六)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情况

市林草局始终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恪尽职守,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4年以来,市林草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追究行政执法责任0人,通报批评0人,离岗培训0人,建议调离行政执法岗位0人,提请监察机关调查处理0人,给予行政处分0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0人。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夯实林草执法根基。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将其深度融入林草行政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同时通过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关键举措,切实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管。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视评查结果的运用,抓实问题整改,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聚焦能力提升,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抓好林草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定期组织开展林草系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市局行政执法人员以及林草行政处罚权赋权后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方位保障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林草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三)强化信息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及相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在市林草门户网站及时更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做到执法过程公开透明。积极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以监督促规范,推动林草行政执法工作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