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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550-202312-442351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 2023-12-05 17:07
名 称: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0号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关键字: 林地,土地,昆明市,耕地,调查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12-05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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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高升、兰亚琼、杨丽3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部分原固有农田退出林权管控归还耕地属性的建议》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耕地、林地的分类情况

(一)土地的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二)耕地的分类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已垦滩地和海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等等。它的二级类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

(三)林地的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林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等。

二、 耕地、林地的调查情况

2009年开展的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中,根据地块种植农作物的现状,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云南省土地分类中耕地含义调查为耕地,在2016年底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中和2017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方案中,根据该地块的自然属性是耕地的现状,赋加了永久基本农田这一社会经济属性。在2019年开展的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中,根据地块已生长有树木的现状,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含义调查为林地。在实际工作中,耕地主要由自然资源和农业部门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确定,主要认定依据是《土地利用调查土地分类》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林地主要由林草部门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确定,主要认定依据是《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权证》。在前期的划定工作中,由于受有关规范之间技术标准不同、规划之间衔接不充分、调查手段和精度不一致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同一地块既划为耕地又划为林地的情况。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三调”)成果,东川区国土三调为耕地,“林地一张图”为林地的面积有15350.4556公顷(其中涉及退耕还林工程13579.6071公顷)。

三、 耕地、林地数据对接融合情况

为使土地资源调查成果与森林资源成果无缝对接,更好的保护、管理、发展、利用自然资源,在“国土三调”成果的基础上,2021年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展了林草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和国家级公益林优化工作。该项工作充分发挥国土“三调”成果在国土空间管理中的“统一底板”作用,依据“三调”成果,厘清林地、草地、湿地的现状范围界线,解决地类交叉重叠问题,形成与“三调”无缝衔接的林草资源图。目前,该项工作县级、市级、省级已完成审核上报工作,待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审核通过后,即将下发启用。

四、 关于林地调整建议

根据国家、省的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8月23日,经市政府同意,昆明市林草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昆明市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林发〔2021〕46号),要求以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建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的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体系,完成新一轮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明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属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专项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其具有指导、约束作用。该项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各级林草部门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按照预算全覆盖的要求,积极向各级财政部门协调资金保障,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了各级财政预算;三是全面收集资料,开展重点区域和部门调研及规划试点工作,制定技术方案。四是统一规划基础,形成与“三调”无缝衔接的森林资源图,落实基准年的规划基数。全市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的开展。

对于你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在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过程中审慎对待,认真组织调查取证,在工作开展中始终以自然资源部门公布后的三调成果为底图,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进行调查核实,本着尊重现实、真实客观的原则,对工作中存在的客观问题以及矛盾冲突及时反映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五、 关于林权调出管控的说明

根据《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第1号)规定,自2016年6月30日起,将全区范围内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后由东川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现在的自然资源局),由昆明市东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具体登记工作。登记业务为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房屋、林地、林木等不动产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异议登记、抵押登记等。

感谢您对昆明市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陈国仕,0871-63966993)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