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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550-201908-223849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 2019-08-30 10:03
名 称: 关于对昆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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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昆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30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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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忠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完善水源区农改林使用手续并解决租金偏低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生态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对建议答复如下:

一、 松华坝生态恢复项目建设情况

昆明市委、市政府对松华坝水源区的保护管理工作十分重视,自2006年以来,由昆明市重点水源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盘龙区政府在松华坝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冷水河、牧羊河及其支流沿岸实施农改林项目。由昆明市政府统一收租耕地52606.813亩,已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建成永久性生态林带,二级水源保护区建成永久性生态林(湿地)和苗木(经济林果)基地。另外,在松华坝水源区,原昆明市林业局(现为市林草局)指导区林业局每年完成森林管护面积65万亩、2002-2003年组织实施了8801亩国家前一轮退耕还林、2008-2015年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种植业11270亩、2012-2014年组织实施了8500亩市级退耕还林。通过生态恢复项目的实施,松华坝水源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库区水质稳定达到三类水以上标准。

二、 农改林项目资金补助情况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松华坝、云龙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1〕56号)精神:“松华坝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耕地由市政府统一租用,2011年每亩租金750元,年租金每亩递增30元”。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市政府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起,对松华坝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实施了退耕还林且不再套种农作物的,将土地租金标准提高至每亩每年1000元,以后每两年增加5%”。2013年、2014年每亩每年补助1000元,2015年每亩补助1050元。2016年,市政府以昆政发〔2016〕61号文件印发了2016-2020年《昆明市主城饮用水源区扶持补助办法》规定:“对主城饮用水源区实施分类定额补助,松华坝饮用水源区扶持补助每年定补12230万元”。盘龙区政府结合自身实际,以盘政通〔2017〕1号文件印发了《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办法(试行)》,细化扶持补助资金范围和标准,其中农改林补助标准为:“在2016年每亩每年1050元的基础上,每两年递增5%,即2017年、2018年每亩补助1102.5元;2019年、2020年每亩补助1157.6元”。

三、 农改林项目2018年度资金兑付情况

经与盘龙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对接了解, 2018年度盘龙区按照经检查验收后的面积51527.44亩,按每亩1102.5元的标准,共兑付4个街道27个村委会146个村民小组12046户农改林补助资金5680.9万元。以前年度的农改林资金也按年度和当年的标准兑付了补助。

四、 下步工作安排

2016-2020年昆明市主城饮用水源区扶持补助即将到期,新一轮扶持补助办法的制定已经提上议事日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19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9〕58号)中明确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3个单位拟牵头组织开展新一轮《昆明市主城区饮用水源区扶持补助办法》研究。作为市重点水源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我局将继续加强水源区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力度,继续组织实施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配合市水务局指导好“农改林”、“水源涵养林”建设;同时加强森林管护工作,确保水源区森林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补助办法研究制定过程中,我们将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反映水源区群众为保护昆明市主城区饮用水源做出的贡献,争取落实相关惠民政策。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昆明市生态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所提建议,市林草局将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争取“农改林土地租金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的政策。


联系人:叶红   电话:63136216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