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33号提案的答复
刘蜀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抓紧完善林下经济行政审批流程促进我市林草战略资源发展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感谢您对林草产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加强林草产业发展的宝贵意见,对于推进我市林下草产业发展,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对您的提案非常重视,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一、 昆明市草原资源现状
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于2019年3月8日挂牌,草原资源监管和草产业发展职能交由林业和草原部门负责,目前,根据省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要求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草原资源普查工作,目前该项工作还处于野外调查阶段。
二、 全市林下经济发展的相关情况
昆明市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包括林菌模式(保育促繁、人工种植)、林药模式(野生抚育、人工种植)、林花模式和其他模式(林禽、林畜、林菜、林蜂)。截止目前,全市共发展林下经济98万亩,其中林菌62.7万亩,林药3.2万亩,林下养殖2.8万亩,森林景观利用及其他28万亩。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方式发展林下经济,截止目前,已审核评定了42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10个森林庄园。带动农户30余万户,林下经济产值达19亿元。
三、 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一)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与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的矛盾,亟待规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4〕39号)都明确提出鼓励适度发展林下经济,但是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尚未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林地利用的技术规程还未明确,保护森林资源与规范发展林下经济之间的政策瓶颈亟待突破。对此,我局已经形成加快规范林下经济发展的专报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请求省林草部门牵头研究解决这个问题。
(二)草产业的发展研究不深入,认识不到位,规划不足。
草原资源管理和草产业的发展刚刚移交林草部门,草原资源底数还需进一步排查,相关的认识、研究及规划都还处于起步阶段,与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快林草产业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省林业和草原局汇报,争取授权昆明市出台规范林下经济发展的林地保护利用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在寻甸县开展林下牧草示范基地建设试点工作,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全市林下草产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结合草原资源的全面清查,我们将牧草产业规划纳入全市林草产业发展规划统一规划。
联系人:李兆为 电话:63177076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8月1日

